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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1个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玉林市福绵区星星英母婴用品店销售违法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
样品名称 |
锌硒果蔬宝 |
购进日期 |
2024-05-25 |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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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 |
玉林市福绵区星星英母婴用品店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锌/硒 |
(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
经抽检,涉案的锌硒果蔬宝“锌、硒”不符合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要求,故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锌硒果蔬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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