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福绵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的工作措施、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机制安排、专项安排等情况。一是我局积极推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在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今年共进行7次系统学习和培训;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纳入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组专题学习议题,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2023年,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4次,受训20人;三是全面系统地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统筹落实到统计专业业务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专业培训必学内容;四是通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2次以上主题普法活动和7次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五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党支部联系点成均社区、鑫坚公司和包联村庆龙村、塘基村以及“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和企业统计人员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群众、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对统计工作的知悉度,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和执法工作。一是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统计开放日的主题,通过展板展示,分发普查宣传知识手册、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宣传统计相关知识、让群众近距离接触统计,了解普查。二是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召开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用海报、一封信、短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并于12月份组织开展普查宣传月和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三是按照上级统计工作部署,认真统筹谋划,依法依规对19个企业开展统计领域“双随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家。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机制,聘请三名法律顾问作为我局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把关作用,不存在未经合理性审查或经合理性审查不合法仍决策通过情况,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执法人员存在“一人多兼”现象,开展执法工作人手不够,统计执法次数也就相应减少。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普法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上还存在简单化、单一化、模式化现象,干部职工在普法过程中还是依靠宣传单、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缺乏理解运用。此外,领导干部职工大多结合统计工作访企入户契机宣传,缺少专题普法机会。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广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大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推进统计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着力开展“9·20”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法律法规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
(二)严格落实统计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走访企业、开展培训和统计开放日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统计法律的认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扩大执法队伍,使统计执法更具威慑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统计。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行使统计法定职权、严格遵守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肃惩戒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开展的业务培训,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考试,扩充统计执法队伍。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学法考试、干部教育等学习平台,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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